2007/04/10 | 吃菜与嚼饭
类别(试剑集) | 评论(0) | 阅读(54) | 发表于 11:46
    入目《为金庸摘帽,为古龙加冕》第一句,我便不以为然,《试剑》上的文章都在捧金庸?与施文灏意见相反,我总觉得《试剑》为古龙留了太多的空间,而对金庸,似乎有些漠视。施文灏看不惯“《试剑》捧金庸”,我却看不惯《试剑》热衷古龙。
    有人向我打过这样一个比方:“如果说金庸是一碗饭,那么古龙就是一盘菜,菜虽然可口,却永远也吃不饱。”然也,真乃妙语!
    好菜可口,但菜终究不能填肚子。读古龙就像吃菜,当时也许佳肴美味,颇投所好,但看过之后也就罢了,总又有份意犹不尽,难以满足自己的要求。除《七种武器》之《碧玉刀》外,可以说古龙稍有点份量的作品我都拜读过了,总的感觉只有一个——似乎缺了点什么。不知道这是不是“轻灵”的缺憾,但这确乎是“菜”的缺憾:少了点让人“吃饱”的“质”。
    何况,再好的菜,吃多了也会厌,所以菜不翻花样不行,古龙也非常变不可,不像饭,除了偶尔加一两个蛋成为蛋炒饭外,几乎就没有、也不需要别的变化,但我们吃了十几年也没人说“我吃饭吃厌了”,所以金庸变与不变都无关紧要。
    饭是甜的,然而这种淡淡的甜通常只在细细咀嚼一口白饭时才能尝到。金庸的小说就是这样,你要知道它真正的滋味吗?你只有慢慢品味。这,的确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不像吃菜,仅一口便可知道是甜是咸。但要说它吃力,我不同意。我不晓得有多少同龄人是嚼过“饭”的,至少我是。那并不是个吃力的过程,嚼出味儿来了,自然会去嚼,根本不必刻意追求捉摸什么。饭能嚼是因为经得起嚼,有那个资本被人嚼。纵然施文灏斥我为俗,我还是坚持认为:金庸作品是艺术,更值得我欣赏。那么,我拭目以待《大骂金庸三百回》。
    金庸喜欢“置之死地而后生”,但绝非总是意外捡了本秘笈而成才。“秘笈”泛滥,是在金庸在《射雕》中写了《九阴真经》,卧龙生在《飞燕惊龙》中写了《归元秘笈》,以及另一些人仿效后取得成绩开始的,假如把这些都算在金庸的账上,施文灏自己才是教条主义。
    不过,在这一点上,古龙还是很值得佩服的,他能另出机杼,开辟另一种风格,实属不易。从不觉得古龙作品是商业,它同样是艺术,只不过并不是很能让我欣赏而已。
    只是古龙求新求变似乎有点过了火——菜不断翻花样才能吸引人,可这花样也不能翻得太绝,要有谁为了烧菜,把苍蝇蚊子炒一炒,别人我不敢说,我自己是绝不敢问津的。
    “生活还是平一点的好。”我觉得武侠作品也是这样,还是平一点的好,不要在陡中求变,那样爬得高摔得也重。我们都知道,武功到了高深的境界,就可“以不变应万变”。“万变”只能对付对付一般的高手,因为无论怎么变,都有尽头,花样翻到最后,就会没花样可翻,这时再苦苦要求新求变,便离走火入魔不远了。
    古龙的写作在76年以后每况愈下,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其实在《楚留香传奇》里,《午夜兰花》是写得最好的一部,可看过《午夜兰花》的人大多最不喜欢它——变得太绝了,已经叫人不敢苟同。
    其实说到底,每个人吃菜嚼饭是同时做的,至于是菜吃得多还是饭吃得多,那因人而异,并不一定要有个结果,金庸和古龙亦复如是。只是,他们笔下人物的知名度似乎不能作为评判标准。楚留香等人比小龙女等有名,只能说明古龙作品比金庸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要容易。否则,我说,东方不败名声响不响?杨逍近两年是不是很让人动心?
    其实我不反对“金庸与古龙并重”的观点,但施文灏的说法让我难以接受,他是在打击金庸,抬高古龙。

                                        九七. 四. 十五

后记:
    看完《为金庸摘帽,为古龙加冕》,在施文灏的底稿上打了很多“?”,本来是想写篇驳论文的,但写了没几句就“溜”到自己想写的问题上去了,倒像是立论文,然而再写写,又“回去”了,这一篇《吃菜与嚼饭》,“非驴非马”的味道相当浓。
    原先准备把它修改成一篇论证有力的文章的,也想好了怎么改,只是终于因考试耽搁了下来,到现在,也不想再写了,也不想再同施文灏争这口闲气了,反正并不能改变什么,喜欢古龙的还是喜欢古龙,偏爱金庸的照样偏爱金庸。
    倒是很希望施文灏真的写《大骂金庸三百回》的,因为我怀疑他读过几部金庸小说。
                                            九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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