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0 | 印证——关于《蓝》
类别(无心即休) | 评论(0) | 阅读(44) | 发表于 17:01
  從一開始看到《藍》,對它的定位就是“愛情理論實證篇”之類的,它的情節,就是爲了説明這些理論而存在的。所以,一個字一個字的去讀,《藍》,和《藍》的回文。
  然後,就一直掙扎在矛盾的情緒里。毫無疑問,從一開始,作者就在把讀者往悲傷的死角逼,一點一點收緊呼吸的空間,一點一點讓人窒息。(看文時一直在想,既然這是一篇不以“分手”為結束的文章,既然它根本不打算給人幸福,那麽就是要讓這份愛情持續一生不得解脫了,那麽,豈不是就只能以至少某一方的死亡作爲結束?然後,看到席菲的回文,原來……真的是這樣的麽?無語……)咬牙切齒地(我真的是以這種表情對著電腦的)看到十四章,一邊不斷覺得那真是年輕女孩寫出的不切實際的幻想,一邊又不斷想説服自己相信這樣的感情仍有發生的可能性。
  我其實沒有看過多少言情類的東西,耽美也好同人也好純粹的言情小説也好,我看的都很少。所以,也許我是少見多怪吧,在我的概念里,《藍》這樣的題材,實在太少了。世上絕大部分的文字,對於愛情的描寫,都只是止於一個人的愛情的結局,或是“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或是生離死別,或是分手。但是,事實上,誰都知道,愛情是兩個人的,而這愛情成爲雙方的事情之後的世界,其實遠比一個人的愛情的結局重要和漫長。《藍》驗證了兩個人的愛情,這是個無法評判的世界。從這一點出發,《藍》把對愛情的理解和表現推上了一個極至的境界。
  但是,我無法隨它沉淪。唯一的理由是——我不由自主地印證上了自己的愛情,所以,我無法説服自己相信男人有這樣深沉的情感與細緻的思慮,更無法説服自己相信一個45歲的男人會採取如此單純天真的做法——《藍》給我的代入感實在太強,我充其量,只能勉強自己“姑且假設”而已。
  我用《藍》印證自己的愛情,然後又回頭用自己的愛情印證《藍》——荒謬的是,我在V的思慮中印證15歲時的我,在O的反應里印證25歲時的我。
  我15歲的愛情是理想式的,25歲的愛情則很現實。
  但是,無論是15歲時的我,還是25歲時的我,通過《藍》,我發覺,始終都是自私而缺乏自信的。以此印證下的VO,也都是自私而缺乏自信的。
  席菲曾說Viggo是最自私的也是最不自私的,真的是經典的評價。
  在我眼中看來,V是自私的,因爲他真正想要的只是一份放在自己心裏竊喜的愛情而已。就像他自己也說了,“我有回忆,那就足够了。”
  他開始就說,因爲我可以預見結果,所以,與其繞了一圈之後走到這樣的結局,不如現在就不要在一起。他自負於自己的人生經驗,相信自己的選擇完全正確,相信自己的決定對於O是最好的。看起來,似乎一點問題都沒有的,站在那樣一個立場上的話。但是,出發點真的是爲了O嗎?
  在第一章,他就已經說了:“我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所以,他其實永遠無法放任自己於愛情。他對於愛情的處理,首先的反應就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他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愛情重要。
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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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時候開始,他覺得自己不再能夠全心全力的發揮自己的念頭與想法?從那個下雨的夜裏之後嗎?
維果突然害怕這麼想的自己──他愛奧蘭多,奧蘭多愛他,他們的愛情讓他覺得美好,這段感情並不是阻礙,也不是絆腳石──不應該是。

他過去真的浪費奧蘭多許多時間,而這也是維果盡力想改善的,他不想把奧蘭多關在這個房子裏;而且他也不想有個出門不知何時回家的同居人。
撇開這些都不說,隱私權跟亨利的感受才是維果最介意的。
『搞上精靈王子的剛鐸國王──』維果暗啐一口,連想都不願想。他不能忍耐這種聳動的字樣出現在自己或奧蘭多的名字前,特別是加諸在有孩子的自己身上,他也不容許這種標籤跟著奧蘭多走,而這些都是能夠被避免,而且一定要避免的。

「我愛他,我珍惜他,但是我沒有公開這感情的勇氣。」
「沒有,我不知道要怎麼對他解釋,你知道他的感情生活一直受到注目,我不願意有任何拿著相機的狗仔隊出現在我跟亨利的身邊。」維果看著伊恩,他坦然的說。

「奧蘭多,我當然愛你,可是愛情不該用時間評量,也不該以付出來考驗……」

維果,你在想什麼?年輕的戀人已經是你的負擔了嗎?你愛他愛的希望他主動向你提分手?你愛他無法讓他快樂,甚至也無法讓自己快樂,你不做些什麼去改變這一切,現在卻眼巴巴的等待扮演被害者的角色嗎?
維果,你太自私了。

維果,你這個老傢伙,你怕你不再是維果莫天森,你總是害怕對自己說謊,你怕必須在畫畫的時候停下手,去安撫你年輕的戀人,你擔心挪用那些自在創作的時間去陪伴奧蘭多布魯,你惶恐著不能把全部心力放在你真正專心想做的事情上。

可憐的維果,懦弱的維果,你沒有資格去愛人,因為你實在不懂愛情,你也許是各好演員,優秀的藝術家,詩人,攝影家,但是你不會愛人,你把自己想表達的一切看得太重要了,不要騙自己了,你不愛奧蘭多的。

──我愛奧蘭多,我愛他!

老傢伙,瞧!
你又對自己說謊了,
如果你愛他你就不會讓自己這麼不快樂,
你就不會掛念著你的畫展你的朗讀會,
你愛奧蘭多,但是奧蘭多永遠不懂為什麼你花在自己身上的時間比花在他身上的多,你讓他走吧!

你沒有愛他的資格,在你放下維果莫天森的身份之前,
他還不足以成為你能要的人,他太年輕,
你明白他的耐心總有一天會被磨光,到時候你們還剩下什麼?
爭執與吵鬧,謊言與不堪,維果,那不是你想要的愛情,不要讓愛情演變成那樣,那是人性的醜陋一面,不該讓他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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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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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俯拾皆是的句子啊。
  這樣的V,他根本沒有勇氣去嘗試的,在現有的看得到的一切里,他根本什麽都不想付出。也或許,他只是不認爲付出了可以交換到他想要的東西。無論如何,既然他根本就不想失去任何東西,他怎麽可能對這份感情懷有希望?一個自己也不抱希望的人,當然也就無法給別人希望。
  他當然愛O,可是,他愛的,僅僅是那個“站在一片纯净不曾沾染任何颜色的蓝天之下,露出他洁白的牙齿,自心底发出洋溢着幸福的笑”的O。那是他心裏的O。他只是想要這樣不變的O而已。可是,人是一定會變的,特別是愛情尤其會讓人改變。不變的,只能是留在心裏的東西。或者說,留在心裏的東西,永遠都可以用自己的意識修正成自己的完美。
  V是一個藝術家,所以,他對於事物,也是帶著唯美的幻想的吧。所以,他只想留下愛情的美麗,不想承擔任何負面的東西。
  他以爲自己是偉大的,因爲自己選擇了“放棄”——他本來是可以得到的,他其實也是想要的。他用“失去”換取“永遠”。是永遠的愛,也是永遠的痛。他認爲愛情有很多種,他只是選擇了一種痛苦的愛的方式而已。
  他從來沒有真正想過O要的是什麽。
  他想的只是自己要的是什麽。爲了完成自己想要的一切,他不給O哪怕一點點的溫柔。他自己就享受在自己選擇的痛苦中,以至,他可以看不到別人的痛。他只是在跳一場屬於自己的舞蹈而已——他將自己的愛情也視爲藝術作品之一。
  所以,他其實根本也不想O懂他的愛情。他不是“懶得解釋”,而是“不屑解釋”、“不敢解釋”。
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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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维果很清楚,他并不想放开奥利的。 他想把这孩子留在身边,从他发现自己伸手去盖住受伤了却喋喋不休的孩子那一刻起,自己已经爱上他──在下雨的夜里,他正视对奥兰多的爱情,他成为奥兰多的恋人,他达成了自己的愿望,他终于是奥兰多生命里的一部份,他让自己开始叫他奥利,而能够拥有他。 结果他发现,他开始为了年轻的恋人剥夺自己,剥夺维果墨天森的概念与思想,他不再是维果墨天森,也不是奥兰多想要的维果墨天森,他谁也不是,他不再完整,然后,他不能让奥兰多快乐,也让自己不完整。 就像剥裂的干枯颜料,奥兰多稀释了自己,他以为自己已经饱满融合,奥兰多让自己得到更多更多,却让他发现自己竟然盖不住白纸的颜色──是他变了,他僵持于自己的颜色,不肯改变。 他情愿跟他相隔千里,看着奥兰多在媒体上谈笑风生,看着奥兰多在网站上依然笑得开朗的照片。 维果停手,看着灿蓝的画布上耀眼的线条,维果侧头从不同角度看着画,他听见奥兰多的笑,看见奥兰多的脸孔,他觉得奥兰多活生生从画布上浮出来,那是他的奥兰多,他深爱的奥兰多。 维果笑着,他换上另外一块白布,开始刷上另一种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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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第十四章的这段话,把V的心态历程,讲得一清二楚。

  相對於理想式的V,接近普通戀愛中人想法的Orlando更能得到同情當然一點也不奇怪。他要的,不過是自己想要的快樂而已。
  他不是看不到也許有一天兩個人的愛情會消逝,如果他看不到這一點,他大概也就不會介意V沒有抽出太多時間陪他。正是因爲對未來沒有自信,他才想抓緊當下的點點滴滴。
  正常人誰也不會說“既然人活著總是要死的,那麽不如就不要活了”這樣的話,所以,我相信O相信,就算將來會有任何的變故,既然現在是相愛的,既然現在的幸福與快樂就是兩人在一起,那麽爲什麽不抓緊眼前的幸福呢?(這也正是我一直無法不介意的一點,我不相信一個45歲的人看不到“過程”的價值。)
  他有理由痛恨V,因爲V使他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  他也一直都是自私的,從一開始,他就在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已。
  他寧願為V改變自己,但是,這其實也就是種手段而已——雖然這手段使他離自己的目的更遙遠。


……很遗憾,我无法再对Orlando说得更多,因为他离现今的我不可谓不近,一个人看太近的东西,总是无法看清楚的。我也无法为他们开脱,因为为他们辩护,就等于为自己辩护。

真的是,完全从自己角度理解的OV,也许,已经大大地背离了作者。请作者原谅我的任性。

无论如何,感谢作者写了这样可以让人感受到久违的“爱情”的文字。



2004年7月21日初稿

2004年7月22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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